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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19 】

各学院:

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239-11月在江西举行。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成果、促进交流,推动校企合作,现将我校组队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背景

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为“我敢创、我会赢”。目的与任务是发挥财经院校学科特点,深化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财经院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创新创业创优热情和动力;促进校企创新创业合作,推动财经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与交流。

二、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 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联盟

承办单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三、参赛对象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须为财经类高校或非财经类高校经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截止到 2023630日学籍在册)。

2.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已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奖银奖及以上项目,以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财经高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但可报名参加演示。

四、 大赛赛道及项目要求

本届大赛设置三个赛道,分别为创业、创意、公益赛道。

(一)创业赛道

参赛项目重点突出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创新。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计划或正在运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创意赛道

参赛项目重点突出本团队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三)公益赛道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的所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 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队参赛工作,了解赛事规则,熟悉赛道要求,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参与并做好大赛作品征集与参赛项目报送工作。

2.认真组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筛选优秀项目和团队作品推荐参加校级复赛。创业赛道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创意赛道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公益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

3.按时报送。请各学院于2023920—1010日期间完成院级征集与项目报送工作。1020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的参赛作品推荐参加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大赛未尽事宜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办公室。为方便大赛工作开展,请各学院赛事负责人及参赛队伍负责人加入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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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231950


附件:

附件1: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

附件2: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3:第八届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赛道评审规则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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