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创新创业学院2023—2026聘期 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6-12 】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突出学科专业建设,兼顾人员现状,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深化聘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综合水平。

(四)学科引领,产教融合。教学与实践并重,积极助力学校一流专业、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人才培养、“双一流”建设、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专业、学科发展的调控能力,促进实践教学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两级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及教学单位模拟法人运行机制,赋予教学单位更大办学自主权。积极倡导各教学单位深化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坚持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使各单位真正成为履行管理职责、拥有相应权益、充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实体。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具体聘用工作。

组  长:卢云

副组长:张艳平

成  员:张丽君、陈诗含、张伟

学院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核定的本单位岗位类别及岗位数,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特点,制定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各类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并将聘用结果向学校报备。

三、岗位设置等级和结构比例

学院对各级教学科研岗位的设置实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结构比例管理。

(一)岗位设置总量

学校根据机构设置、定编办法、岗位结构比例等规定对各类岗位进行宏观调控,核定下达各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

(二)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

1.根据学校规定,高校教师岗位共设置四个层级12个等级。四个层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中教授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一级、二级(省聘)、三级(厅聘)、四级(教授A、教授B);副教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五级、六级、七级;讲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八级、九级、十级;助教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十一级、十二级。

2.根据学校规定,创新创业学院院教师岗位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为1.2∶3∶4∶1.8。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按照2∶4∶4比例设置;讲师八、九、十级岗位按照3∶4∶3比例设置。

3.创新创业学院教师岗位按照现有在岗人数6人设置。聘期内新进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设置。

序号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设置比例

岗位数量

备注

1

五级岗

副教授五级

2



2

六级岗

副教授六级

4

1


3

七级岗

副教授七级

4

1


4

八级岗

讲师八级

3

1


8

九级岗

讲师九级

4

2


9

十级岗

讲师十级

3

1


四、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一)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1.副教授岗位职责

(1)教育教学。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本科生、研究生选修课,承担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参与实验室的建设。

(2)竞赛指导。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学生团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至少2项。

(3)科学研究。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等。

(4)社会服务。助力产学研服用,为地方政府、优质企业(校友企业、园区企业)提供服务。

(5)日常管理。参与教研室活动;参与实验室开放日管理工作。

2.讲师岗位职责

(1)教育教学。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本科生、研究生选修课,承担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参与实验室的建设。

(2)竞赛指导。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学生团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至少1项。

(3)科学研究。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等。

(4)社会服务。助力产学研服用,为地方政府、优质企业(校友企业、园区企业)提供服务。

(5)日常管理。参与教研室活动;参与实验室开放日管理工作。

(二)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能够积极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一级、二级(省聘)、三级(厅聘)、四级(教授A、教授B)、五级副教授按照《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级别按照创新创业学院聘岗方案执行。

岗位

名称

聘用基本条件

聘期目标任务

副教授

 六级

六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主讲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2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厅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5.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获省级银奖以上(含银奖);或指导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6.公开出版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或案例集1部以上(第一作者)。

7.参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1项;或主持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1项。

8.主持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1项。

9.主持省级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1门;或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类课程2门。


副教授

七级

七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主讲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厅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5.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获省级银奖以上(含银奖);或指导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6.公开出版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或案例集1部以上(第一作者)。

7.参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1项;或主持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1项。

8.主持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1项。

9.主持省级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1门;或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类课程2门。

讲师

八级

八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在高校教师岗位主讲过1门以上本科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满足下列讲师业绩条件中的3项。

1.公开发表教学、科研核心论文1篇。

2.主持校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参与厅局级课题(前四名);或参与省级教学科研课题(前六名);或参与教育部或国家级课题(参与人之一)。

4.参与校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

5.获教学、科技奖励(省部级成员之一、厅局级排名前5、校内排名前3)1项以上。

6.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译著(本人撰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一部(本人承担字数在2万字以上)。

7.本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并获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指导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创新创业相关论文不低于4篇。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3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厅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4.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获省级铜奖以上(含铜奖);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公开出版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或案例集1部以上(第一作者)。

7.主持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1项。

8.主持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1项。

9.参与省级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1项;或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类课程1门。

讲师

九级

九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主讲过1门以上本科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满足八级聘任条件中的任意2项。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创新创业相关论文不低于2篇。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2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厅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4.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获省级铜奖以上(含铜奖);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公开出版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或案例集1部以上。

7.主持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1项。

8.主持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1项。

9.参与省级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1项;或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类课程1门。

讲师

十级

十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在高校教师岗位,主讲过1门以上本、专科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满足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300课时;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创新创业相关论文不低于2篇。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校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4.本人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获省级铜奖(含铜奖);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公开出版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著、教材或案例集1部以上。

7.主持省级虚拟仿真实验课程1项。

8.主持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1项。

9.参与省级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1项;或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类课程1门。


五、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

1.公布岗位。创新创业学院公布本院聘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创新创业学院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及自身情况向创新创业学院申报。申报需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创新创业学院聘用工作组对本单位聘用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4.综合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创新创业学院聘用工作组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必要时,创新创业学院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创新创业学院聘用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聘用。创新创业学院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授权创新创业学院聘用。

7.签订聘用协议。创新创业学院分别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西安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备案。

六、聘期考核与处分

(一)聘用期限

创新创业学院聘用的岗位中,各级各类岗位聘期一般为4年。

(二)岗位考核

创新创业学院根据聘用协议,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聘期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三)处分

聘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七、有关事项说明

1. 科研成果类业绩认定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 修订 ) 》(西财大研发〔2021〕10号)为准。

2.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4.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工作量认定以前言后记中的说明为准,工作量可累加。

5.聘任条件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均指在立项部门限定的研究期限内的项目。

6.科研项目类成果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且能够提供立项文件或本人实质性参与项目的佐证材料。

7.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认定。

8.国家发明专利人为原始发明人。

9.完成标志性科研或教学成果1项即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标志性科研或教学成果包含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第1人)、发表权威期刊论文、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互联网+大赛金奖。

10.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11.本条件中提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级。

八、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经创新创业学院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西安财经大学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发布实施。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西安财经大学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批后处置。

(三)本细则由创新创业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